各有关单位:根据《北海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北科字〔2019〕174号),经申请人申报、市科技局审核、对拟立项项目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等程序,现将2022年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自筹)第一批项目下达给你们,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请你单位接到通知一个月内到市科技局签订合同,并按照项目合同要求抓紧落实资金,组织好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按合同的要求组织验收,附件:2022年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自筹)第一批项目(2项)关于下达2022年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自筹)第一批项目的通知.pdf北海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24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