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在本区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按照30万元、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给予奖励,(二)对在琶洲试验区内从事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或销售、EDA、高端软件开发、算力运维服务等主营业务的企业,上年度在本区主营业务收入增量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按照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给予奖励,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根据建设投资额及算力规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一)对在本区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二)对在本区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三)对在本区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给予楼宇、园区相关招商团队50万元奖励,(一)楼宇、园区内上年度落户且在本区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算法企业达5家以上,(二)楼宇、园区内上年度落户的算法企业租用办公面积达到10000㎡以上,(三)楼宇、园区内上年度落户的算法企业在本区主营业务收入合计达到1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