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明细项目详见附件,届时根据实际人数清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认真落实《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学生资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且保持不变,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按职责加强对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附件:1.2022年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6月1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2年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xls2.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学生资助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