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2〕62号)及《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预〔2019〕155号,现将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预算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并将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直拨基层“三保”专户,专项用于“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等“三保”支出保障力度,附件: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6月3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