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15号文件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10号)和济南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给济南纳宇食品有限公司等348家参保单位发放“企业稳岗返还”,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实名反映,电话:84884517传真:84880166附件:商河县发放稳岗返还审核企业名单.xls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