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我县已于2021年6月17日发布县委党校南侧规划路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侯政地〔2021〕110号),现发布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项目拟征收土地0.2268公顷,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拟征收荆溪镇溪下村集体土地0.2268公顷,其中水田0.0603公顷,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0.2268公顷土地为荆溪镇溪下村集体管理使用,本补充公告调整为拟征收荆溪镇溪下村集体土地0.2268公顷,其中旱地0.0603公顷,前期现状调查的土地承包情况不变,二、其他事项本公告为县委党校南侧规划路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征收目的、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异议反馈、补偿登记等事项不变,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补充公告、前期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