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16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6月2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磐安县农业农村局,邮编:3223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3098985@qq.com,联系人:杜佶雯联系电话:0579-84663285磐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