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企业申报工作,(二)一般条件1.申报企业应为各区、市龙头企业,2021年度全国电子百强、软件百强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支持,拥有两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及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如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二、申报企业需报送的材料(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二)申报企业需报送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2020年和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数据第三方证明材料,3.2020年和2021年研发经费占比第三方证明材料,5.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提高幅度、2021年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等第三方证明材料,6.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地方税收第三方证明材料,其中第2、6项证明材料必须由第三方提供,其余需要第三方提供证明材料的尽量由第三方提供,可由申报企业提供,(二)请各申报企业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8698935615192555266附件:1.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xls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