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656.47万元,其中: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623.7万元,款列2022年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科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2.77万元,款列2022年第21014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请按照资金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政和县财政局2022年1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