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9号)和《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颁证矿业权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宜资源规划发〔2022〕64号)的规定,现将高县庆符镇水井村四组建筑石料用灰岩拟出让采矿权原采矿权资产评估结果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有高县庆符镇水井村四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原采矿权人资产评估报告(原采矿权人为:高县庆符镇水井村采石场,报告内含摘要、主要参数表等内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1日,若公示期内有异议或投诉的,请在公示期内以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的书面形式向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831-5217113,通信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152号邮编:645154附件:1.高县庆符镇水井村采石场所拥有的实物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资产评估汇总表3.采矿权转让事宜承诺书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