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甬保税政〔2019〕23号)中第十四条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相关规定,经甬保经济发展中心初审后,委托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自主研发投入资金的审计报告,依据报告中审计的金额,本批受补助32家企业,合计金额2607万元,补助企业详见附件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来信或面谈等形式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7月3日联系单位:甬保经济发展中心电话:0574-89286733附件:2022年第二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docx甬保经济发展中心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