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茶陵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茶陵县科技创新奖励申报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经专业组评审,拟同意给予株洲晶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创新贡献奖2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29日至7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县科工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科技发展股0731-2521255113107029112机关办公室0731-25268910地址:湖南省茶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301室邮编:412400邮箱:1322413742@qq.com附件:关于株洲晶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创新贡献奖评审组意见茶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