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景宁县2022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及申报办法》(景经商〔2022〕42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经商〔2022〕49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项目310万元、小微园运营服务管理建设提升项目40万元、其他项目19.8万元,总计资金369.8万元,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贵单位按照资金用途抓好项目的落实和资金的使用,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