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疾控中心、县妇幼所、县医院:为确保各项卫生健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宁财社指〔2022〕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348.6万元(具体分配见附表),请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以上款项请按照分配表明细列入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附件1:2022年卫生健康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附件2:《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宁财社指〔2022〕5号)柘荣县财政局柘荣县卫健局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