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3.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务派遣劳动者,5.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6.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情况,是否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7.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及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用工管理台账及被派遣劳动者花名册,12.是否泄露或违法使用劳动者个人信息,13.发布(提供)就业信息中是否含有歧视性内容,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18.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否为劳务派遣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劳务派遣劳动者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尤其对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克扣劳动报酬、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押金、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等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督促限期整改,对有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