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市商务局拟定2022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利用外资等10个项目)使用分配方案,公示期为6月29日-7月5日(共7天),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2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docx惠州市商务局2022年6月29日(联系人:利用外资项目李先生,电话:2231640,电话:2233030,电话:2231690,服务贸易、电子商务项目:刘小姐,电话:223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