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我市2022年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切块资金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一)节能技改重点项目1.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先进工艺流程节能、重点用能设备节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节能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工程项目总包建设营运等多种方式实施厂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并消纳自发可再生能源的绿色化节能改造项目,(二)节能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支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以及省级节能(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节水型企业,(四)节能循环经济能力建设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监管,以节能服务公司为主投资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须会同工业企业联合申报,节能技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年节能量应在500吨标准煤及以上,产品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值且已进入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总量每家补助2万元(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专项属引导性资金事后奖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区、管委会)工信、财政部门申报,2.以工业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节能循环经济项目所在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单行本及电子文档,非改造仅需提供现有主要设备技术参数等)(7)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提供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节能降耗减排效果佐证材料,以节能服务公司为主投资建设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由节能服务公司会同用能工业企业参照上述材料要求,(四)申报时间1.对绿色品牌创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等不涉及节能量审核或投资额审计核查的,附件:1.企业声明2.支持重点的具体内容3.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4.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5.行业名称及编号6.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莆田市财政局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