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茂名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该事项专项资金申报、审核、信用核查等工作,现将2022年茂名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年度社消零增量分别排前5位企业20家、限额以上新增入库企业14家)予以公示,每家企业拟奖励5万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若对拟奖励扶持单位或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茂名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公示的资金安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安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附件:1、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doc2、商务部市场监测样本企业补贴发放名单.doc茂名市商务局2022年6月29日联系人:曾居庆,受理时间: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