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外贸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管[2022]2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镇(街)按照《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二、企业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7份,标记好企业名称的光盘3张(光盘内容包括与已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PDF扫描件、可编辑的word文档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电子表格),并于7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外贸股),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联系人:周生,电话:8885847,附件:1.2022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2.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说明3.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4.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5.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鹤山市科工商务局2022年6月27日附件:1.附件1——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pdf2.附件2、3、4——.xls3.附件5——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