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直播经济专项)的通知》(明发改服务〔2022〕159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的通知》(建政文〔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县获得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活动(建宁“一带一路”莲文化品牌发展大会暨“建宁五子”公用品牌产品发布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发改局反映,监督电话:3967627,附件:建宁县2021年重要直播经济活动资金补助明细表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