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办规〔2022〕1号)第十一条:“对2021年第4季度以来单季度营收在50万元以下的住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企业,2.工商注册和税收关系均在海沧区的住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企业,3.企业主营业务应为住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即住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行业收入占增值税申报表收入50%以上),4.本项补助政策所受理的文化企业指纳入相关行业名录并依行政职能监管的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业服务类企业或经各级文旅部门许可、备案的文化企业,二、申报流程1.申报时间请企业按单季度提交申请资料,2021年第4季度和2022年第1季度营收补助的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之前,逾期不予以办理2.具体流程:企业填写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自行将材料送至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组织公示→企业出具收款票据→核发扶持资金,3.申报地址: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海沧区湖滨北路15号海沧文化中心4楼)4.咨询电话:0592-6589397(文化行业)0592-6583363(体育行业)0592-6539170(娱乐业、印刷业)0592-6888309(旅游住宿业)5.报送时间:9:00-11:00,均加盖企业公章)1.申请报告(按附件1模板填写),2.申请表(按附件2模板填写,3.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按附件3填写),5.营业收入明细表(财务账套导出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9.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10.行业经营许可证照(需办理许可经营的相关行业提供),2、自2021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收到区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除警告、通报批评以外的行政处罚的,3、不按有关规定或不积极配合向国家、省、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工作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