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2〕13号)要求,我办组织有关单位、试点乡镇起草了《原州区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原州区村级财务公开基本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政府东路52号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756000),来信请注明“原州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原州区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原州区村级财务公开基本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zqzfb@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原州区村务公开基本目录.xlsx附件2:原州区村级财务公开基本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