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工局、各管理(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经现场考察、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公示等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相关实验室开展建设工作,加强科研队伍和实验条件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切实提升科研水平,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新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即进入建设实施期,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请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设计划完成后,附件:2022年度信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xlsx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