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深圳市科学技术奖的青年科技奖评审程序,市科协制订了《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6月8日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青年科技奖(以下简称青年科技奖)评审程序,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青年科技奖的提名、受理、评审及授奖等活动,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负责青年科技奖的受理、评审等组织工作,第二章提名与受理第四条青年科技奖实行提名制度,青年科技奖奖励的对象为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被提名人用于提名奖励的主要工作业绩应当在本市完成,不得被提名青年科技奖:(一)被提名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被提名人已获得了科学技术奖励市长奖、青年科技奖,本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项中规定的提名单位提名数量不限,第十一条提名单位和提名人在提名青年科技奖前,第三章评审与授奖第十三条市科协应当对被提名人具体情况和具备条件组织专家开展独立评审,第二十一条市科协应当将青年科技奖拟奖励名单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奖励办)审核并公示,第二十三条青年科技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