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乐清市实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乐环罚字〔2017〕182号、温环乐罚〔2020〕69号行政处罚案件的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期限: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电话:0577-62577744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7楼707-3室邮编:325600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