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资金受托管理机构由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公开遴选产生,现对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资金受托管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四)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用于进行母基金直投资金投资运营的有限合伙企业主体(下文所述“有限合伙企业”均指母基金直投资金投资运营的有限合伙企业主体),母基金直投资金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三、受托管理机构申报条件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应为广州市属国有投资平台,四、受托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负责母基金直投资金的日常投资运作,五、母基金直投退出方式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做好投资项目的退出,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制订退出方案,根据市科学技术局对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当年管理费率,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意向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拟定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市科学技术局审定母基金直投资金意向受托管理机构,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与母基金直投资金意向受托管理机构签订《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须按照《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穗科字〔2022〕4号)及相关法律法进规行项目投资及投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