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单位:按照《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因素分配法资金北仑区使用办法》(仑经信〔2022〕17号)、《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仑政办〔2021〕38号)及原《北仑区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仑政办〔2019〕13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公布北仑区2020年度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和新增星级评定结果的通知》(仑经信〔2021〕8号),拟对我区2020年度绩效评价为A、B档的8家市场主体运营的小微企业园管理单位给予奖励,共计100万元,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3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三、联系电话:89384561,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区行政中心A座B0518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附件:2020年度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奖励名单.doc北仑区经信局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