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确认下达2022年省级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补助)的通知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公共服务局: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的函》(冀科资函〔2022〕50号),经研究,现确定下达你市县2022年省级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补助)万元(详见附表),用于企业创新活动,收入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请各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按照补助企业名单尽快拨付相关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并根据下达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确认下达明细2.2022年奖励性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