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2〕18号)等文件要求,明确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中小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我中心依法对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2021年失业保险缴费、裁员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该11家企业符合省、市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文件精神,现拟对该11家企业进行稳岗返还,并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2年6月24日到2022年6月30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敬请来函或致电泰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股,联系电话:0796-8638907,附件:泰和县2022年第三批稳岗返还统计表.xlsx泰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