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丽江市2022年度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申报工作,对农业创业园区(基地)通过市级评审认定的,全市培育建设不超过3个市级农业创业园区(基地)和返乡入乡创业园,有创业孵化的相关优惠政策、帮扶措施、创业团队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完善的园区日常管理制度(办公设施使用、考勤、考核、创业服务等)并对外公布,园区制订有创业孵化的相关优惠政策、创业团队管理以及完善的园区日常管理制度(办公设施使用、考勤、考核、创业服务等)并对外公布,三、申报认定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申报认定按照运营机构自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区复审上报、市级评审认定的程序实施,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发展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运行、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成市级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评审小组,推荐市级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拟扶持对象,颁发“市级农业创业园区(基地)”或“市级返乡入乡创业园”牌匾并按规定拨付相关建设补助资金,四、管理服务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管理按“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县区人社部门加强对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指导,指导属地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强化制度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创业园区(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的园区建设、创业项目服务、创业项目技术研发支持、创业人员培训及园区公共费用等创业工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