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沈阳市关于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的有关意见》有关要求,落实《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创新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及技术路线决策权,提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市科技局修订制定了《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阳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及专项项目实施细则,现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反馈至指定邮箱(32480215@qq.com),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22720342附件:1.沈阳市科技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细则3.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实施细则4.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经费“包干制”管理实施细则5.沈阳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实施细则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24日附件:附件1-5.rar意见征集姓名:*身份证:*职业:请选择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学生医生教师律师文体人员现役军人自由职业者个人经营者无业人员退(离)休人员其他*联系电话:*邮箱:*意见:*验证码:看不清换一张*提交重置意见征集已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