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普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推动科普事业发展,促进科普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第二条科普是公益事业,大兴区科普基地(以下简称“区科普基地”),由政府、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兴办,区科普基地包括科技场馆类、科普研发类和科技传播类三类,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是本区科普工作的重要阵地,申报不同类型的区科普基地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科技场馆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面向公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5.每年研发的科普设备、展品、教具等科普产品不少于2个并实际用于开展科普活动,命名为“大兴区科普基地”,创作科普内容、开发科普产品,支持区科普基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