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科函〔2022〕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有关标准化专业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注:已申报过示范项目的团体标准(含修订、转化或互认)不得重复申请,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等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以下统称推荐部门)推荐,(三)推荐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见附件3),(七)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