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达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9万元(具体分配见附件),用于15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工作,监测结果分析汇总会商等,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分析、预警及应急处置等,三、其他相关业务农产品(包括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制定与推行,质量安全方面的调查分析、数据汇总、项目管理、应急处置、跟踪评价等,四、资金使用要求用于组织开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试剂、检测样品采购费,专用材料费、咨询费、宣传费、委托业务费,开展监管、检测抽样、执法的车辆租用费(不列入“三公”经费)、聘用人员费用、绩效支出及其它与项目相关等支出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0号)文件要求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接待、娱乐、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补助等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执行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专项资金的支出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附件:2022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补助分配表尤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2日附件2022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补助分配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万元)资金来源城关镇2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西城镇2新阳镇2坂面镇2管前镇2汤川乡2台溪乡2梅仙镇2溪尾乡2联合镇2洋中镇2西滨镇2中仙镇2八字桥乡2尤溪口镇1合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