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省农业农村厅、海南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8号)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市县、单位(公司)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2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二、请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文件)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并按照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安排给5个脱贫市县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请按照《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1〕310号)规定执行,附件: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第二批)海南省财政厅2022年6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