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给予每家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再次申报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3万元的申报费奖励,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经核定后按研发投入1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每家科研机构奖励(不高于30万元),经核定后按“可加计扣除研发费”1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不高于30万元),经核定后按“可加计扣除研发费”1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不高于10万元),一次性给予每家入库企业3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每家科研单位10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每家科研单位30万元奖励,每个产业链项目按总投资的50%一次性给予项目申报单位资金扶持(不高于30万元),提供主管单位推荐函、市委市政府调整后的八大产业链通知、项目申报书等]2.其他产业项目扶持,每个产业项目按总投资50%的比例给予项目申报单位一次性资金扶持(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给予每家单位3万元/项的奖励,一次性给予每家单位5万元/项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