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文〔2022〕65号有关区(市)财政局,市直有关学校: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40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等见附件),有关区(市)和市直有关学校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各用款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示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并于资金下达30日内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请有关区(市)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市审核或备案,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三、有关区(市)和市直有关学校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附件:1.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分配表2.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6月1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分配表.doc2.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