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文〔2022〕64号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36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下达给你单位(具体金额等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你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你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示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并于资金下达30日内送省、市财政部门和省教育厅备案,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请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省审核或备案,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暂缓实施的项目,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附件:1.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安排表2.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6月1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安排表.doc2.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