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2〕4号)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提名奖项省科技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二、提名条件提名项目(人选、组织)应当符合《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且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按如下程序办理:1.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函,并通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在线填报省科技奖提名书,4.市科技局完成在线形式审查与提交等相关工作,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按要求提交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包括提名书与附件材料)的纸质材料,四、时间及要求1.请拟通过我局提名的项目单位以电子版方式(单位盖章版PDF和WORD版共2种)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函,2.要认真填写科技奖提名书,在线填报务于2022年7月29日前完成,并于2022年7月29日前完成公示工作,五、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协同创新与成果处联系人:李永成孙凯联系电话:22740339电子邮箱:sykjjcgcyx@163.com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2.申请函(参考样式)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22日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2.申请函(参考样式).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