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海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琼工信企业〔2022〕109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2号)和《海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基地)和海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示范基地和省级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遵循自愿的原则,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7月1日前向所在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交材料(创业辅导师不再作为申报条件,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一式三份)和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三、省级示范基地申报单位按照《海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第十条的要求提交材料(创业辅导师不再作为申报条件,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iitb.hainan.gov.cn)下载,并于2022年7月8日前将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和推荐名册表(附件6)报送至海南省政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国家示范基地条件的,公告为“海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29号)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附件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4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附件5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6海南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名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6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