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河池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河池市科学技术局河池市财政局2022年6月22日河池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办发〔2020〕60号)第四条关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的要求,第二条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且通过自治区科技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给予补助,单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次性给予6万元补助,并获得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的,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后补助项目类别给予补助,单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单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单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次性给予6万元补助,单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次性给予6万元补助,转化工作效益报告、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立项证明和相关图片等附件材料,第六条本暂行办法中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范围和认定标准,市科技局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的实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