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因《温州科隆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浙南科技城天心天思战略新兴产业基金合作机构的通知》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公告征集浙南科技城天心天思战略新兴产业基金合作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阶段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必须符合《温州浙南科技城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三)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四)创业投资机构或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有3个以上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投资收益率不低于20%),(六)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四)参股基金须按《温州浙南科技城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等要求规范运行,(五)浙南科技城产业基金按照《温州浙南科技城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出资,其中下属股权投资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之一出资不低于1%,其中基金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之一出资不低于1%,三、申请材料申请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须提交下列材料:(一)浙南科技城天心天思战略新兴产业基金申请表(附件1),(三)申请机构相关内部制度及业务文件:1.股权投资流程及投资决策,2.主要发起人和政府资金来源、出资额度、募集计划:相关出资方需提供出资承诺函,请有意向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原则上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