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做好保障企业用工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适时启用就业风险储备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高校毕业生聚威就业创业6.鼓励高校毕业生聚威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提供更加全面的住房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稳定公共部门招聘规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重点群体就业能力13.延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4.常态化安置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5.发放失业保险补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6.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7.发展特色劳务品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8.统筹促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