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6月1日余杭区参股设立引导类股权投资基金(非定向子基金)项目准入评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余杭区参股设立引导类股权投资基金(非定向子基金)项目管理,拟与余杭区政府产业基金合作设立的引导类股权投资基金(非定向子基金)项目(不含天使引导子基金),余杭区政府产业基金主要包括余杭区政府单独出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子基金项目进行量化综合评分后,根据项目综合得分档次确定余杭政府产业基金最高出资比例及出资额度,将基金承诺在余杭区的投资比例、投资项目个数、引进项目区内投资金额等准入评审指标与对子基金的绩效考核评分要素进行挂钩,(二)部门评审分评分内容部门评审分由产业基金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评审评分表评出,与余杭产业发展契合度与贡献度等可量化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基金管理团队的过往业绩、基金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管理团队出资情况进行评估,主要从基金承诺在余杭区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团队在余杭已有的投资案例情况以及与余杭区产业平台、镇街达成战略合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申请余杭产业基金出资金额及占股比例等方面进行评估,拟合作子基金综合得分=专家评审分得分×20%+部门评审分得分,四、出资比例及金额1.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含)且85分以下的,附件:1.《余杭区参股设立引导类股权投资基金(非定向子基金)项目准入专家评审评分表》2.《余杭区参股设立引导类股权投资基金(非定向子基金)项目准入部门评审评分表》余产业基金办〔2022〕7号.wps分享到:上一篇:关于同意杭州余杭瑞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下一篇:关于同意杭州余杭知乙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