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5号)及《沙县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沙农〔2019〕43号)精神,对达到补贴要求的对象拟进行补贴,现将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片拟补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98-5823539附件:2021年沙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片补贴表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