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泸州市江阳区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泸江府办发〔2020〕25号)精神,对辖区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已认定的职业农民何绍虎因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注销,不符合2020年职业农民资格,现公告取消,区农业农村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认定条件,泸州市江阳区凯达家庭农场主基本符合职业农民认定条件,现拟增补肖衡列入2020年江阳区职业农民名录库,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1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地址:江阳区党政大楼525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