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乡镇、县民政局审核,县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23889598,举报电话:23889598投诉电话:23889598,轮候号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家庭收入(元/年)家庭总资产(万元)人均住房面积(m2)困难类型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城区街道社区911陈剑洪陈佳佳12600.01.260.0最低收入永春县苏坑镇嵩山村无914李培英0.80.815.0最低收入永春县东平镇冷水村无916郭连珊12000.01.20.0最低收入永春县仙夹镇龙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