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办〔2020〕25号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城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商城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2020年9月2日商城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三、资金设置县财政每年设立300万元教育教学奖励专项资金,四、奖项设置商城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五、奖励办法(一)高中阶段预设资金100万元,按学校质量奖、名校长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教研组奖、优秀教师奖、名师奖和师德标兵奖分别进行奖励,按学校质量奖(含特殊教育奖)、名校长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教研组奖、优秀教师奖、名师奖和师德标兵奖分别进行奖励,按学校质量奖、名校长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教师奖、名师奖和师德标兵奖分别进行奖励,(四)职业教育阶段预设奖金15万元,按学校质量奖、名校长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教师奖、名师奖和师德标兵奖分别进行奖励,按学校质量奖、名校长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教师奖、名师奖和师德标兵奖分别进行奖励,成立商城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四)本办法由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商城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商城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张贤玉(县政府副县长)成员:马泽奎(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胡方成(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何秋彦(县财政局局长)李东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