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广告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的申报、认定和管理,更好地发挥园区建设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泰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泰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7月8日之前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通信地址: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225300,传真:0523-86882103,电子邮箱:tzzjfzc@163.com,如认为本办法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2年7月8日前向我局提出,附件:泰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