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企业智慧用电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鄞数笺〔2022〕11号)文件规定,现对鄞州区智慧用电区域试点补助资金(第一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间送交鄞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424办公室),特此公示,附件:鄞州区智慧用电区域试点补助资金(第一批)发放清单宁波市鄞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6月22日附件鄞州区智慧用电区域试点补助资金(第一批)发放清单平台企业名称安装企业数量(家)补助金额(万元)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1449181.1252宁波兴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2838354.75合计4287535.875。